西北區域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負荷聚合商注冊工作通知
新疆直購電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開展西北區域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負荷聚合商注冊工作的通知。滿足市場準入條件的負荷聚合商,履行注冊、承諾、公示、備案等程序后,納入電力市場主體目錄。
詳情如下 :
關于開展西北區域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負荷聚合商注冊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關于印發<西北區域省間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的通知》(西北能監市場﹝2020﹞8號)及《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關于印發<西北區域省間調峰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補充修訂條款的通知》(西北能監市場﹝2023﹞2號),參與用戶側調峰的市場主體需按照《可調節用戶參與西北區域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準入、退出管理辦法(暫行)》(西北調控﹝2021﹞124號)進行市場注冊?,F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概念
負荷聚合商是指代理獨立用戶的聚合主體,包括售電公司、綜合能源服務商、及其他具有聚合性質的多負荷資源運營商等。
二、注冊要求
1.應具備法人資格、財務獨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內部核算的用戶主體經法人單位授權,可以相應法人名義參與相應市場交易。
2.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及節能環保要求,落后產能、違規假設和環保不達標、違法排污項目不得參與市場。
3.需至少擁有2名具備電能管理、需求側管理能力或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員。
4.負荷聚合商最小調節能力應不低于10MW,單曰累計持續響應時間不低于1小時。
5.能夠通過電力調度數據網或西北電網源網荷儲協同互動智能調控平臺(“U-GDP平臺”)等系統與電網企業進行實時運行信息安全交互,并滿足信息安全防護、分時計量采集等技術要求。
三、注冊程序
滿足市場準入條件的負荷聚合商,履行注冊、承諾、公示、備案等程序后,納入電力市場主體目錄。
1.技術測試。負荷聚合商向調度機構提交技術測試申請,獲取測試結果意見表。
2.平臺注冊。負荷聚合商技術測試通過后,在新疆直購電交易平臺提交注冊申請,完成原件核驗和資料備案,并按固定格式簽署信用承諾書。
3.信息公示。新疆直購電交易中心通過交易平臺公示負荷聚合商注冊材料和承諾書,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負荷聚合商注冊自動生效。公示期存在異議的,注冊暫不生效。
4.生效備案。負荷聚合商公示期滿無異議注冊生效,納入輔助服務市場主體目錄,新疆直購電交易中心定期向自治區電力主管部門和新疆能源監管辦備案。
反饋郵件:xjdljyfk@163.com
客服咨詢電話:4001895598
注冊咨詢電話:0991-2911586
附件:1.輔助服務聚合商注冊操作手冊
2.負荷聚合商注冊材料清單及模板說明
新疆直購電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